醫療設備處
1.依據國家相關的政策和法規,制定本單位的醫療設備管理工作制度,并組織實施。
2.積極收集國內外有關醫療設備的情報信息和動態,做好咨詢服務;進行儀器設備管理理論和方法的研究,及時總結經驗,不斷提高管理水平,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。
3.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,會同有關部門共同擬定醫療設備的裝備規劃和年度計劃,經醫療設備管理委員會批準后組織實施。
4.負責醫療設備購置計劃的實施,做好臨床醫療物品的供應工作,對進行招標采購的設備做好技術配合工作。
5.認真做好醫療設備和器械的驗收、保管、調劑、報廢以及統計、報表、資料檔案保管和設備使用效益評估。
6.承擔本單位醫療設備的安裝、維修、預防性維護和計量管理工作,進行醫療器械使用不良事件的報告、安全監督工作。
7.協助臨床部門開展醫療設備技術的應用開發、制定操作規程并指導使用,做好技術支持工作,充分發揮醫療設備的使用效率。對醫療設備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考核、檢驗、評比和獎懲。
8.負責醫療設備工程技術人員的培訓和考核,為人事部門對人員的調配、定職、晉升和聘任提供依據。